简介:Frank Zappa原名Francis Vincent Zappa Jr.,1940年生于巴尔地摩,是美国六十年代摇滚乐发展史上的先锋人物之一。1960年出版了第一张唱片,不过是为一部电影做的插曲。随后他又为电影配乐使得他有钱自己买了一间录音棚。1964年他和与他公事的乐手组成了一支乐队“Mothers”。1966年乐队推出了双专辑《Freak Out!》。体现了乐队“嬉皮”的风格,也使人们对他们有了更深的印象。在这张专辑中,Zappa在录音方面比同时期的其他乐手到要先进。1966年出版专辑《Absoulately Free》,1967年出版专辑《We’re only in it for the money》。1969年Zappa出版了个人专辑《Hot Rats》。这张专辑使他获得了“出色的爵士摇滚音乐家的”的称号。在此后的多张专辑中他尝试了多样的主题和手法,使专辑呈现出不同的特色。1968年他与他的经理人组建了自己唱片公司,并推出一些亲手提拔的乐队。在此后推出了一些个人专辑如1975年的《Bongo Fury》,1978的《Zappa in New》。此后,Zappa解除了同公司的合同并建立了自己的公司Zappa。1979年推出了经典作品《Joe’s Garage Act 1》,《Joe’s Garage Act 2,3》。到了八十年代他几乎每年都出一张专辑。并写了一部音乐剧和一部卡通片。虽然也有失败的地方但他依然被公认为是一位摇滚大师。1991年Zappa被查处患有癌症,但他依然不停的出专辑直到他1993年12月去世。
简介:小演员西缪斯·达维·费兹帕特里克1998年出生在美国纽约市,两岁左右搬家到了宾夕法尼亚州的East Stroudsburg,他的父母也都是从事表演工作,西缪斯最早出演过Marriott和Flintstone Vitamins的电视广告,还曾在一集《Sex and the City》中客串亮相。父母会将小西缪斯形容是头脑冷静的听话孩子,而正是这股“深沉”劲和“不苟言笑”的假像让他在2005年为翻拍自76年恐怖经典的《The Omen》试镜时第一眼就被导演John Moore相中;当时坐在秋千上西缪斯身边被安排了一只很吓人的大狗,而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到位和完美;西缪斯试镜的片段还被用来制成了影片预告片。接下来在父母以及家庭教师的陪伴之下,西缪斯为了在本片在捷克首都布拉格进行了8个月的拍摄。由于合作的大人们认为西缪斯“实在太小而不可能理解”,因而他除了知道自己名叫Damien并且是朱丽娅·斯蒂尔斯和列维·施瑞博尔的儿子之外对剧情一无所知;2006年的6月6日影片上映后他所出演的撒旦之子的角色被称为“过去三十年电影中最恐怖的角色”之一,但西缪斯却在首映红毯之后被叫回家老老实实地做家庭作业,毕竟这是一部R级的电影;西缪斯本人对于自己出演的影片却不被允许观看感到非常难以理解,而他的父母们想出的折衷办法就是等影片出了DVD,由他们决定哪段可以看才会让西缪斯来看;不过说实话,拥有了这样一个DARK无比的反基督处子角色,小西缪斯10岁还不到却要为接下来的转型而伤脑筋。在此之后,他同自己的父母一起在当地演出过一部名为《The Lottery》的短片,2007年的三月加盟了一部Jonathan Budine执导的短片。